十年规划绘防沙治沙蓝图治沙止漠为美丽中国添彩:华体育app在线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10-26 22:13:01
本文摘要:——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中国绿色时报3月21日报道核心提示防沙治沙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中国绿色时报3月21日报道核心提示防沙治沙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经过长期不懈的预防和治理,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沙区生态状况有所改善。据2011年公布的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十一五期间,全国沙化土地年均减少1717平方公里,实现了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净减少。

防沙治沙为改善生态状况、保障沙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土地沙化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防沙治沙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监测结果显示,全国仍有173.1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8.03%,还有31.1万平方公里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局部地区沙化土地仍在扩展。

我国沙化土地主要分布于老、少、边、贫地区,沙化导致生态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甚至危及生存,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障碍。日前,《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实施,本报摘录《规划》主要内容,为防沙治沙加油,为建设美丽中国添彩。1我国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十一五时期,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国家扶持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坚持生态优先,实行生态改善与民生改善相结合;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实行保护与治理相结合;坚持工程带动,实行重点突破和面上推进相结合;坚持科学防治,实行现代技术与传统经验相结合,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沙区实际的防治路子。完善扶持政策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造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一系列支持沙区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各地结合实际,在投资、税收、金融等方面完善了防沙治沙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主体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促进了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沙区聚集,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资防沙治沙的新格局。

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国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相继启动了新疆塔里木盆地防沙治沙、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等区域性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对沙化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规模推进。启动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在不同沙化类型区建立了38个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提高支撑保障能力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实施技术标准。

三是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荒漠化研究所,强化防沙治沙科研技术力量。

四是强化荒漠化、沙化监测和沙尘暴应急处置。完成了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拓展了监测内容,建立了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体系,形成了以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为主、信息员测报为辅的沙尘暴灾害监测体系。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成立各级防沙治沙组织协调和领导机构,加强对防沙治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在项目上给予支持,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沙区国土整治、环境保护、沙化草原治理、水资源合理分配和利用、沙尘暴天气的预测预报等工作。

林业部门作为防沙治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防沙治沙法的要求,国务院委托国家林业局与防治任务较重的北方12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提高了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防沙治沙的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地方各级政府防沙治沙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鼓励发展特色产业为切实推动沙区特色产业发展,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意见》,确定了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了沙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明确了促进和扶持沙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沙区特色产业的措施,积极引导各种实体科学利用沙区的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开展资源培育、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及旅游开发,开辟沙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进沙区生态治理监测结果显示,2005-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年均净减少1717平方公里,中度、重度和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共减少3.59万平方公里,沙化程度减轻,沙化土地植被平均盖度由17.03%提高到17.63%,固定沙地增加,半固定、流动沙地减少。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土壤侵蚀模数大幅度下降,年入黄河泥沙减少3亿多吨。通过防沙治沙,实现了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净减少,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力保障了北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促进沙区民生改善防沙治沙促进了沙区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了以木材、灌草饲料、中药材、经济林果、加工业,沙漠旅游等为重点的沙区特色产业,带动了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初步形成,增加了沙区农民就业机会,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年产值超过两千亿元,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国防沙治沙在建设思路、政策机制、组织管理、技术措施、治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生态建设树立了榜样,提供了经验,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涌现出的治沙英雄等先进模范人物,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教材;形成的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治沙精神,被誉为胡杨精神,成为激励人们与沙害抗争的强大动力,强化了沙区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坚定了人们尊重自然规律、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全民关注防沙治沙、支持防沙治沙、参与防沙治沙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彰显大国形象作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缔约国,我国积极履行公约义务,认真编制实施《中国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公约履约审查机制的建立,推动制定公约十年战略,参与全球荒漠化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和履约影响评价指标示范,努力推动公约进程。我国防沙治沙的成功实践,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防治荒漠化已成为双边、多边合作的重要内容和优先领域,为提高我国国际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2我国防沙治沙任务依然艰巨我国防沙治沙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土地沙化整体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但生态系统很不稳定,极易逆转,亟待治理沙地数量多、沙化程度严重,防沙治沙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土地沙化现状及危害我国的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样,在沙化土地重点分布的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形成了一条西起塔里木盆地,东至松嫩平原西部的万里风沙带。

目前,全国沙化土地面积为173.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03%,其中,流动沙丘(地)40.6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沙化土地面积的23.46%;半固定沙丘(地)17.72万平方公里,占10.24%;固定沙丘(地)27.79万平方公里,占16.06%;露沙地9.97万平方公里,占5.76%;沙化耕地4.46万平方公里,占2.58%;风蚀残丘8898平方公里,占0.51%;风蚀劣地5.57万平方公里,占3.22%;戈壁66.08万平方公里,占38.17%;非生物工程治沙地66平方公里。另外,全国尚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31.10万平方公里,川西北高原、塔里木河下游等区域沙化土地仍处于扩展状态。土地沙化导致生态恶化,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危害十分严重。一是土地沙化吞噬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空间,严重影响城乡环境质量,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土地沙化导致土地生产力衰退和自然灾害加剧,严重影响农业、林业、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三是土地沙化影响国防、交通、水利及工矿企业等正常生产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对国防安全构成威胁。四是土地沙化加剧了沙区贫困,扩大了地区间的差距,影响民生改善,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影响。

五是土地沙化恶化生物栖息地生态环境、破坏种群和群落结构、降低物种生存能力,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生态基础脆弱,防沙治沙任务十分艰巨。

我国现有沙化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8.03%,沙化土地分布的县占全国总县数的31.6%,易发生沙化的干旱、半干旱区域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是生态极其脆弱的区域,局部地区沙化土地仍在扩展。已经初步治理的区域生态系统脆弱,成果巩固压力很大,尚未治理的沙地,自然条件更差,治理难度更大,防沙治沙任务更艰巨。

认识不到位,人为破坏沙区生态还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在工作中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保护与建设,没有把防沙治沙放在应有的位置,滥樵采、滥放牧、滥开垦等破坏沙区植被资源的现象尚未彻底杜绝,许多沙区开发建设项目在立项和实施过程中没有同步实施防沙治沙措施,对沙区生态造成了新的破坏。

投入不足,防沙治沙质量和速度有待提升。受沙区立地条件差、土壤贫瘠等自然条件影响,防沙治沙成本越来越高。政策相对滞后,多元投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在防沙治沙的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扶持、补助补偿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尚没有专门的优惠政策,特别是荒漠生态补偿机制、防沙治沙的稳定投入机制和征(占)用沙地补偿机制亟待建立,社会各方面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有效调动和保护。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推进防沙治沙工作,面临着许多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沙治沙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荒漠化治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荒漠化治理已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且将北方防沙带建设作为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地方各级政府对防沙治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搞好防沙治沙工作已经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改善沙区生态状况、推进沙区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的新期待。三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多年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国家不断加大对防沙治沙的投入力度。

四是长期的防沙治沙实践,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工作基础,防沙治沙的法律、政策不断完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深化,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等管理体制和相关的运行机制日臻健全。五是专家预计我国西北地区在未来几十年内有趋于暖湿状态的趋势,有利于植被生长和恢复,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增加植被,恢复生态。

近年来,国际社会日益关注土地荒漠化问题,加强荒漠化防治的呼声日益强烈,为推进国内防沙治沙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国际社会对荒漠化形成了新认识。

二是全球荒漠化防治确定了新目标。三是全球履约评估建立了新机制。四是荒漠化防治国际合作带来新机遇。

3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遵循自然规律,以构建北方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科技进步,依靠深化改革,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治理,合理利用,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沙区生态安全体系,力争经过10年的不懈奋斗,使我国重点沙区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沙治沙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在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要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人为扰动。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

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重点防沙治沙工程和区域性防治项目,治理沙化土地。相关行业、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科学防治,依法防治。

尊重自然规律,鼓励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成效。深入贯彻实施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防沙治沙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沙区生态,巩固建设成果。政策引导,多元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及个人防沙治沙,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

注重民生,造福百姓。坚持以人为本,将防沙治沙与沙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紧密结合,在保护改善生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大力宣传我国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会对防沙治沙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投身防沙治沙。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除上海、台湾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05个县(旗、市、区)。目标任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分两个阶段,其中:2011-2015年为第一阶段,2016-2020年为第二阶段。

《规划》的目标任务是:划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加大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全面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积极预防土地沙化,综合治理沙化土地,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000万公顷,其中第一阶段1000万公顷,第二阶段1000万公顷,到2020年,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4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划分五大类型区15个类型亚区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要求,结合我国沙化土地空间分布特征,综合考虑危害程度、建设能力等因素,将我国沙化土地划分为5大类型区、15个类型亚区。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主体位于贺兰山以西、祁连山和阿尔金山、昆仑山以北,行政范围包括新疆大部、内蒙古西部及甘肃河西走廊等地区的122个县(市、区、旗)。

区域沙化土地面积108.4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7.16万平方公里。分布有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库姆塔格、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七大沙漠。本区分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及绿洲治理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及周边保护治理区、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沙漠周边及绿洲区3个亚区。

主要措施:拯救现有天然荒漠植被,保护绿洲,遏制沙化扩展。对目前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具有特殊生态保护价值且相对集中连片的沙化土地,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系统,严格禁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滥用水资源等行为,保护荒漠植被;在沙漠前沿建设草灌乔、带片网合理配置的防风阻沙林草带,阻止流沙吞噬绿洲;在绿洲外围重点地段营造以防风、固沙、减灾为主要目的的综合防护林带,加大对沙化土地的治理力度;在绿洲内部对老化的防护林、农田林网逐步进行改造,同时建立窄带护田林网,增加林草植被,开展林粮间作、林药间作,发展名优特经济林果;在铁路、公路沿线结合地形、气候条件,建设乔、灌混交的护路林带;在河谷地带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等技术措施,进行生态治理。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灌溉措施,合理安排河流上下游用水,保证生态用水;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光热资源,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增加群众收入。

通过以上综合措施,遏制沙化土地扩展,抑制流沙侵袭,实现绿洲可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配置乔、灌、草的比例,确保区域或流域生态用水安全。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

位于贺兰山以东、长城沿线以北,以及东北平原西部地区,区内分布有浑善达克、呼伦贝尔、科尔沁和毛乌素四大沙地。行政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和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3个县(市、区、旗)。区域沙化土地面积25.95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24.34万平方公里。

本区分京津及周边沙化土地治理区、科尔沁沙地及周边治理区、毛乌素沙地及周边治理区、呼伦贝尔沙地治理区4个亚区。主要措施:通过实施人工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飞播造林种草、保护性耕作、退牧还草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措施,对沙化及潜在沙化土地进行保护和修复性治理,全面提高沙区林草覆盖率,减少地表扬沙起尘。

现有灌溉面积上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对适宜的沙化土地进行封禁保护;通过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舍饲、休牧轮牧制度,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大力发展沙产业,增加沙区群众收入。

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位于青藏高原高寒地带,行政范围包括西藏、青海、四川、甘肃等省(自治区)的120个县(市、区)。区域沙化土地面积34.94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6.93万平方公里。

本区域多数地区海拔在3000米以上,沙化土地主要分布于柴达木、共和盆地和江河源头、川西北地区、澜沧江、金沙江、怒江及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等地区。本区分柴达木沙漠周边及绿洲治理区、共和盆地及江河源区沙化土地治理区、西藏河谷及周边区域沙化土地治理区3个亚区。主要措施:严格保护现有植被,修复高原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江河源头安全。针对本区域人口少,治理难度大的特点,对相对集中连片的沙化土地通过划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

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严格控制草场载畜量,促进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通过生态移民、控制采伐、全面封育以及在适宜地区开展植树种草等方式,保护天然林和天然草原,增加林草植被,遏制土地沙化,提高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能力。

积极发展高原特有的中药材品种,开发中药材加工业,因地制宜种植经济林。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化土地类型区。主体包括太行山以东、燕山以南、淮河以北的黄淮海平原地区,行政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省(直辖市)的220个县(市、区)。

区域沙化土地面积2.95万平方公里,全部为可治理沙化土地。沙化土地主要由河流改道或河流泛滥形成,其中以黄河故道及黄泛区的沙化土地分布面积最大。本区分黄淮平原沙化土地治理区、华北平原沙化土地治理区两个亚区。主要措施:以国道、省道和县、乡级公路为框架,以城镇村为结合点,建设生态防护林带,保障黄淮海流域生态安全。

在土壤瘠薄、沙化严重的区域,营造集中连片的防风固沙林,在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雨量充沛,气候温和的地方,营造防护用材兼用林或经济林,结合渠道和公路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护路林建设,保护牧场、农田和河道,在沙化面积较大的地方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发展林下多种经营,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

以浊漳河向东经鲁中南山地、丘陵南缘一线为界。南方湿润沙化土地类型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南的华东、华中、华南及西南广大地区。行政范围包括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0个县(市、区)。

区域沙化土地面积0.88万平方公里,均为可治理沙化土地。本区分沿海沙化土地治理区、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沿河沿湖沙化土地治理区、西南峡谷沙化土地治理区3个亚区。主要措施:本区以建设河湖、滨海防风固沙林、护岸林和水土保持林为重点,适宜地区开展退耕还林,保障南方沿江沿海沿湖地区生态安全;采用沙地开发带动沙地治理的模式,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建设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基地,实现高效、快速治理。

着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预防、治理、利用有机结合,实行林业、农业、水利等多种防治措施多管齐下,强化植被保护,加强综合治理,开发沙区特色产业,推进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在生态区位重要的边疆地区、沙尘暴路径区、国家粮食主产区以及重点江河流域等区域,着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屏障。将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沙化土地依然扩展以及治理相对容易的沙化土地作为重点,优先治理,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强化林草植被保护,预防土地沙化。

在沙区内严格禁止滥开垦、禁止滥放牧、禁止滥樵采、禁止滥开发,禁止滥用水资源,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保护沙区现有林草植被。对于规划期内暂不具备治理条件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划定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通过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和恢复沙区林草植被,预防土地沙化。

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减少沙化危害。对可治理沙化土地,特别是土地沙化扩展区域、沙尘源和沙尘暴主要路径区域、直接危害重要国防交通水利设施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区域,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实行乔、灌、草结合,生物措施与非生物措施结合,实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沙育林和非生物措施固定流沙等林业措施,围栏封育、人工种草、禁牧休牧和保护性耕作等农业措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节水灌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水利措施,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综合治理沙化土地。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特色产业。对已经治理的沙化土地、南方湿润沙地及黄淮海平原沙地,在确保不造成生态破坏、沙化扩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沙区优势资源,开展保护性开发利用,建设沙区灌木林、药材和牧草等基地,发展沙区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沙区旅游,实行集约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进综合示范区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探索总结防沙治沙的新机制、新政策、新技术、新模式,在沙化重点地区推进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探索、总结、推广政策机制、技术模式、综合防治模式和沙产业发展模式,达到出政策、出经验、出模式、出效益的目的,为加快全国防沙治沙进程提供示范。5主要建设内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按照防沙治沙法关于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沙治沙规划确定。

的规定,本规划期内,对于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对当地及其周边乃至全国生态和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划定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封禁保护区范围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沙化土地现状,需要实施封禁保护的沙化土地主要分布于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和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三大区域,范围西起塔里木盆地西端,东到呼伦贝尔高原中部,南至西藏一江两河中部,北迄中蒙边境至新疆布尔津-哈巴河一线。涉及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7省(自治区)。

规划期内划定封禁保护区主要布局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河西走廊西北部、新疆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东疆地区、青海柴达木盆地和共和盆地、陕西西北部、宁夏西北部、藏西等干旱及部分半干旱地区。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区域以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草原不纳入封禁保护区范围,保持封禁保护区域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在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内,对沙漠与绿洲过渡带、严重风蚀沙(砾)化地区等沙尘源区以及沙尘路径区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在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内,对四大沙地中暂不具备治理条件且人为对生态干扰较大的地区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在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内,对柴达木盆地中部、西北部天然荒漠地区以及西藏西部荒漠地区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在封禁保护区域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保护好现有的荒漠植被和荒漠自然生态,遏制沙漠向绿洲扩展,促进重度沙(砾)化地区植被自然恢复,改善生态状况,减轻风沙危害。

主要建设内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主要通过采用封和禁的措施,禁止乱樵采、乱开垦、乱放牧,严格管控封禁保护区域内开发建设活动,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禁设施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和农牧民安置等三个方面。1.封禁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1)重点地段围栏设施建设。在人畜活动频繁的重点地段,如公路两旁、居民点附近等设置必要的网围栏,防止人畜进入。(2)重点地段沙障建设。对一些重点和必要地段的流动沙地,扎设沙障,固定流沙。

(3)管护站点建设。建设简易的管护用房、必要的生活设施等,满足管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4)巡护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瞭望塔、修筑必要的巡护道路、配备瞭望设备和交通、通讯设备等。(5)固定界碑(桩)和警示宣传标牌建设。

2.监管能力建设。主要包括:(1)管护队伍建设。

设立封禁保护区管护组织,安排专职管护人员。(2)生态效益监测。

制订封禁保护区生态效益评价与监测技术规范;在不同区域设立生态效益监测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安排专门的监测技术人员。(3)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强化当地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提高管护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封禁保护区周边群众的生产技能。

3.妥善安置农牧民生产生活。对封禁保护区内的农牧民,采取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安置。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稳定持久的原则,通过就近易地安置使其从事生态农业和现代畜牧业生产经营;通过转产安置将一部分农牧民就地转为封禁保护区管护人员等,妥善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在切实加强现有林草植被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通过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快沙区生态改善。建设内容主要为造林营林,沙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源、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非生物治沙,沙区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及沙区农村新能源建设等5项内容。

1.造林营林。造林营林仍是本期规划的重点治理措施,主要是对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同时,对已经治理的沙化土地加强保护,巩固建设成果。

坚持因地制宜,分别采取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飞播造林等方式恢复植被。坚持适地适树,按照不同降雨量选择造林树种,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实行乔灌混交、针阔搭配,建立荒漠绿洲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农田草牧场防护林以及水土保持林,形成多树种、多林种、多功能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加大现有林草植被管护、中幼林抚育等经营措施力度,巩固建设成果。2.沙化草原治理。

坚持重点突破和面上治理相结合,以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青藏高原草原等地区为重点,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推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场改良和人工种草,实行围封禁牧、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舍饲圈养等,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源、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的农区和农牧交错区,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基本农田、生态修复、淤地坝、崩岗、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搞好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沙区恢复植被、封育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4.流动、半流动沙地固定。对重要设施、农田、村庄、道路、河流、水库等需重点保护的流沙易侵地段,采取非生物固沙与生物固沙两种必备措施进行沙化土地治理。非生物固沙措施包括物理固沙和化学固沙。

物理固沙类型主要有平铺式沙障和直立式沙障两大类型,依据采用的材料不同,主要有草方格沙障、粘土沙障、卵石阻沙墙沙障、生态垫沙障、土工编织袋沙障、尼龙网沙障等,阻止流沙移动,并通过种植灌木或播撒草种,增加植被覆盖,固定沙丘。化学固沙类型主要用乳化沥青、水玻璃等固沙剂喷洒沙丘表面,使沙漠表面产生结皮,达到固沙目的。

5.沙区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及沙区农村新能源建设。对沙化严重的三江源、陕甘宁蒙部分极端生态脆弱区的农牧民逐步实行异地搬迁,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小城镇,发展风能、太阳能、沼气、节柴节煤灶等解决农村能源,减轻沙区生态压力,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沙区生态经济协调持续发展。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各类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为支撑,加快沙化土地治理,重点抓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工程;按照中央关于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新疆防沙治沙工程。发展特色沙产业重点领域。

根据自然、社会、经济特点和沙产业发展现状,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发展节水、低碳、环保型特色产业,合理确定沙产业发展的5个重点领域。1.种植业:主要包括木本油料、有机生态农作物、中草药、干鲜果经济林、蔬菜、香料、花卉、食用菌、藻类等。2.养殖业:主要包括人工养殖畜类、禽类和特种皮毛用、药用、肉用动物类等。

3.加工业:主要包括特色食品、干鲜果品、保健食品、草药等精深加工;纸浆、人造板类环保型加工,颗粒营养配方饲料加工等。4.能源开发产业:主要包括以高生物量灌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和风、光能源的开发及存储、输出、转换等相关产业。5.沙区景观旅游业:主要包括利用沙漠和沙地中的沙丘、响沙、丹霞、雅丹等地质地貌以及草原、森林自然景观,建设沙地公园和发展景观旅游以及探险、野外拓展等产业。

发展区域。根据我国沙化土地的自然分区,确定不同类型区沙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准确把握区域市场发展趋势,建设原料、品种、加工与销售基地,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沙产业发展区域。1.在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以沙漠边缘和绿洲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林业,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经济林、干鲜果品、花卉苗木、饲用植物、药用植物等基地,发展相关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沙漠公园,发展沙漠森林景观旅游。2.在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运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适度开发有机种植业、养殖业。

建设人工饲料林和饲草基地,发展饲料加工业,促进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建设特色中草药种植基地,发展草药有效成分萃取浓缩等加工业。

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发展木材加工利用产业。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发展生物质能源及相关产业。建设沙漠公园,发展沙漠森林景观旅游。3.在青藏高原高寒荒漠类型区,积极发展高原特有中药材的培育和加工利用,推广饲用灌木新品种,建设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开展饲草饲料精深加工利用,发展高原畜牧业。

4.在黄淮海平原及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坚持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并重,合理利用沙地资源,实行林草、林果、林药、林经间作,开展复合经营,大力发展木材、木本粮油、果品、饲料、药材、种苗、花卉等生产和加工,不断延伸加工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健全和完善防沙治沙科技创新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

重点在沙地植被恢复重建模式、流沙固定技术、抗旱固沙植物品种选择、沙地综合治理模式、节水治沙模式以及沙地高效开发利用等领域组织科技攻关。健全和完善防沙治沙科技推广及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防沙治沙科技成果与适用技术推广。

加强科技培训,普及防沙治沙科学知识,培养广大群众的科学观念,营造有利于防沙治沙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国家级沙化土地监测体系,建立省级、县(市)级土地沙化与沙尘暴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国家现有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网资源,形成监测网络,对沙化土地实施定期动态监测,对防沙治沙工程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沙区生态状况、沙化土地动态变化趋势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成效,提升监测工作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时效性。

制订沙化土地生态效益评价与监测技术规范,完善监测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使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更加科学,重点工程效益监测更加准确,为防沙治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6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的职能,统筹研究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防沙治沙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沙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工作负总责,要根据上一级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并将防沙治沙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推行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将防沙治沙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严格考核,严明奖惩。

沙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防沙治沙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防沙治沙工作顺利实施。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防沙治沙投入力度防沙治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是投资的主体。

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拉动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继续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进一步深化沙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责、权、利紧密结合,切实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金融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对于有利于改善沙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项目及其龙头企业加工项目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进一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

三是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随着财力的增强,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安排中央财政建设投资时,要继续将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重点。

完善防沙治沙财政补助政策,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防沙治沙的扶持力度,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流沙固定要安排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在沙区安排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草原建设等项目,要按规定搞好防沙治沙。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提高防沙治沙科技水平不断加大对防沙治沙科研推广、教育培训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支持科技创新,加强防沙治沙基础研究和学科专业建设,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科研攻关。建立健全防沙治沙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批防沙治沙科技示范区、示范点,系统总结推广一批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引进、培育适宜沙区不同类型区生长的抗逆性的植物良种,特别要加快防沙治沙科研成果的应用,提高防沙治沙科技含量。切实加强对全国土地沙化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测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善沙尘暴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等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群众的技术培训,使广大群众掌握防沙治沙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管理者和建设者素质。强化依法治沙,切实保护沙区资源和治理成果加快完善防沙治沙法配套法规,形成以防沙治沙法为核心的防沙治沙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完善和落实加强沙区植被保护的相关制度,切实保护沙区植被和治理成果。

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推行草畜平衡及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防止因过度放牧对草原造成新的破坏。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上、中、下游用水和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比例,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保障沙区生态用水,加强沙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对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的沙化土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单位治理责任制,限期由责任单位完成治理。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滥垦滥牧、滥采滥挖、非法征占用沙化土地等破坏沙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提高管理水平,着力推进防沙治沙重点工程防沙治沙重点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全面推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依法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防沙治沙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划立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避免侵占和挪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防沙治沙工程顺利推进。

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评估,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沙治沙工作。

要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防沙治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国土沙化的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弘扬胡杨精神,发挥榜样的激励、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沙治沙、支持防沙治沙、参与防沙治沙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沙区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性防沙治沙的新机制、新办法,引导沙区群众积极投身防沙治沙。

要充分发挥企业及各种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在防沙治沙中的作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运用产业化方式开展防沙治沙。要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推进防沙治沙的重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关心防沙治沙。要充分利用履行防治荒漠化公约平台,加强防沙治沙国际合作与交流。

对在防沙治沙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强化监管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防沙治沙工程监测评估体系,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科学分析和评价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效果,考核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科学合理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防沙治沙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化对防沙治沙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推进规划科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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